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
(一)对投入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建设经费不少于30万元的承办单位分两年给予总额20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。
(二)每年对年度评估结果合格以上(含合格)的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给予6.2万元的培训经费补贴,期限为3年。
原文:《关于印发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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